落实制度配套,协同监管执行
来源:
日期:2019-09-12 09:06:39
建议由南昌市人大牵头,立即进行调研,修订《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争取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尽快出台绿色殡葬改革新条例,以促进顺利行绿色殡葬改革,使殡葬事业能够顺利发展。同时根据其他地区的成熟做法,建议结合南昌市实际,制定出台《遗体接运管理》《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民办殡仪服务中介机构管理》《无人认领遗体管理》《开具死亡证明规范化管理》等相关配套文件。使南昌市绿色殡葬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上海公墓,上海墓地,太仓公墓,乐遥园,

笔者建议建立各项配套制度,以推进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殡葬管理信息员制度,各村(居)包组干部为本组信息员,各村(居)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为本村(居)信息员。二是建立死亡报告制度。各组信息员将本组死亡人员名单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并上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三是建立火化消号制度。包组干部将死亡人员火化情况及时反馈,由乡镇 (街道)殡改小组进行消号。四是出台严厉的考核办法,把殡葬改革工作尤其是火化率、公益性公墓建成率、移风易俗等纳入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的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同时,重点突出对党员、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特殊群体的约束和考核。
要将整治丧葬陋俗工作纳入了南昌市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考核的范围,组织专门队伍对丧葬陋俗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要求每月报送考核成绩。将丧葬陋俗整治及“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整治工作纳入“三令制”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标准,每月对各地进行暗访督查考核打分,并将打分情况报市综管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三沿六区”乱埋乱葬坟墓进行整治,对成片乱埋乱葬坟墓采取整体迁移或植树遮挡、深埋去碑等措施,使视线范围基本看不到坟墓;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的坟墓,坚决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指定的集中安葬点;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民政协同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依法拆除,坚决杜绝新的乱埋乱葬现象。
按照职责范围,国土部门为主,民政部门配合,查处非法侵占土地建墓行为;农业部门为主,民政部门配合,查处在基本农田上建坟,在流转土地中滥占地、乱建坟等行为;林业部门为主,民政部门配合,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建坟建墓的单位和个人;发展改革部门为主,民政部门配合,完善殡葬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为主,民政部门配合,建立绿色殡葬建设奖补激励机制;住建(城管)部门为主,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安葬设施规划选址和游丧闹丧行为的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按照职权范围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同时对殡葬系统“红包”问题、以罚代管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在强化内部监管基础上,在省、市媒体,南昌民政网,民政政务微博,殡仪馆服务窗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名行风效能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恳谈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人员,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了行业风气的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治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