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疏通横亘于僧团、居士、佛教组织、佛教实业、宗教事务部门、社会各界和文化学术界之间的障碍,加强沟通和协调,向教内外、海内外发掘师资、教材、器材、生源、资金等资源。
以创办佛教大学为中短期目标,当务之急是整合世俗大学和海外的学术资源,尤其是放宽政策上的限制,大胆引进海外的师资和图书资料,以扭转眼下人才向世俗、向海外流失的趋势。
当务之急是加强居士教育,尤其是放宽对建立居士组织的限制,恢复佛教青年会组织。健全的居士教育,将为僧教育构建坚实的社会基础,并提供高质量的僧源。在环境的改善中,逐渐重构佛教的主体形象。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浏河乐遥园,

(二)在办学力量和院校体制上’.公私兼顾”
“公办”—现行佛教协会体制下,集中全国佛教界的财力、物力,调动教内外、海内外的师资、教材等资源,重点办好数所佛学院。
“民办”—由各地、各寺院整合民间资源,或与世俗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佛学院、研究所、培训班。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宏观调控。
通过教学质量评估,统一招生考试并由考生填选志愿等手段,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机制。促使地方佛学院在培养对象、教学重点等方面向专科方向发展,办出人无我有的专业特色,逐渐形成台、贤、禅、净、性、相、律、密等参学中心。
地方、丛林和民间力量办学,已蔚成风尚。不仅是“公办”院校的合理补充,很可能会在新的形势下,以更有力的投人和更灵活的机制,成为“公办”院校的竞争对手。
各种“民办”院校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形成股份制式联合。若果能如此,不仅会为中国佛教教育走出新的路子,也将会深刻地改变现存的教团体制。
(三)在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上二因材施教”
佛教教育涵盖信仰、社会、文化三个层面,生源与培养目标不同,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当然也不能简单划一,只能根据整个佛教事业对人才的需要和教育对象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现在仿照世俗教育的初中、中专、大专以上三级学制来安排佛学院的教学,存在着以世俗学校的标准挤兑或冲淡佛教标准的危险,使“学修一体化,学员管理丛林化”的要求成为一纸具文。在学僧的信仰素质和文化水准都不尽人意的情况下,千篇一律地开设外语、文史等课程,其负面效果是不言而喻的。这与佛教教育中模糊了宗教标准而过多地考虑旅游接待等世俗功利目的有关。如果我们承认佛教教育应以信仰标准为核心的话,那只能根据戒定慧三学的程度来编定学制,适当参考世俗学校的教学形式。在确保修行的基础上,对一小部分品学兼优的学僧,采取自学、选修等方式,修读一部分世俗大学的文史课程乃至攻读研究生学位。但这仅是僧教育中的偏锋,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在社会、文化层圈中展开弘法活动,并为将来创办佛教大学积聚师资力量。
即便是世俗教育,也并非仅限于全日制学校一途,现代社会的发展更有重视非学历的岗位培创“和继续教育之趋势。佛教教育必须突破现存模式,更多地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诸如:
学分制—在有条件的佛学院,对成熟的课程,采用学分制教学,使教内外、海内外的相关院校相互承认,以加速培养优秀人才。
选修及免修、跳级与留级—使学院内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院际参学与访问学者制度—目前佛学院规模太小,实行这一制度,可以充分利用教内外、海内外的的教学资源。
网络教学—在全球一体化的现时代,善于利用这一科学利器,将极大地弥补教学力量之不足。
自学考试—世俗大学的宗教学专业和佛学院,面向合乎条件的僧俗大众开设,以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扩大佛教人才的队伍。
以及业余夜校、函授刊授、短期进修、上岗培训、委托培养等等。
过去,佛学院因生源的文化素质偏低,所承担的教学内容有相当部分属于文化补习的层次。现在,随着生源素质的逐步提高,僧前教育和文化补习等职能,必然要从现在的佛学院转移到居士教育、行童教育上去,并扩散到社会的佛教文化教育等层面上。
(四)在教学评估和人才使用上“名实相符”
佛教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法师、禅师、律师乃至三藏法师,这种尊号绝不是通过政治和经济手段所能照顾安排的。教师的聘用、学生的录取、教材的选定、重点的确立、尊号的授予,都需要有一个统一权威的标准,才能使名实相符、十方宾服。
可以考虑吸取汉传佛教“试经度僧”和藏传佛教“辨经制度”的长处,不管有没有上过佛学院,用考试的杠杆举贤任能,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佛教组织和机构的领导岗位。
至于居士教育和国民教育的佛教人才之培养,则以学术标准为主,授予现行的学衔和职称。
实行考试制度的前提,必须有最基本的课本和读物,在这一过程中促进佛书出版和佛教刊物的繁荣。并使重视教育、重视人才在制度上落实下来。